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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建筑与土木工程(城市规划设计)领域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发布日期:2012-3-12 17:15:26 来源:

一、学院概况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的办学历史可上溯至1937年,1954年成立天津大学建筑系。学院现有在的教职工100余名,教师84名。其中教授(研究员)27名、副教授28名,博士生导师16名,硕士生导师25名,中国科学院院院士1名,全国高等学校教学名师1名,长期任教的特聘外籍教授2名。建筑学专业被评为全国“建筑学学科”前三甲。
二、领域简介
建筑与土木工程是基本建设的重要工程领域,是研究和创造人类生活需求的形态环境和各类工程设施的建造与完善。作为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不仅涉及区域与城市规划、工业与民用建筑物的设计,而且还涉及各类工程设施与环境的勘测、设计、施工和维护。
三、培养目标
培养掌握较为扎实和系统的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的基本理论及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独立担负相应领域工程的技术或管理能力、能独立进行建筑与土木工程技术研发、工程设计、施工和管理的应用型高层次人才。
四、培养方式和学习年限
1、在职攻读,企业与学校联合培养;
2、论文阶段由校内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学员独立完成;
3、培养年限一般为:2-3年,最长不超过5年。
五、领域范围
建筑和环境设计及其理论;中外建筑文化、设计思潮的比较研究;地域文化与聚落民居;建筑艺术、美学与建筑环境心理学、节能建筑与生态建筑设计、中国建筑传统理论研究;中国近现代建筑研究、国外古代与现代建筑理论研究、建筑遗产保护、城市总体及详细规划、城市各类公共中心规划、居住区规划设计、建筑物理技术等。
六、课程设置与学分要求
本领域课程设置密切结合学科特点,设有突出各专业特色的课程,包括专业
课程设计、专业基础理论课若干门;各专业总学分要求不少于33学分,其中学位课不少于21学分,选修课不少于10学分,必修环节2学分。
七、对学位论文的要求
1、学位论文的选题应来自于建筑与土木工程领域实践,并与学员的本职工作联系紧密,鼓励创新性、前沿性论文选题。
2、论文的工作程序至少应包括开题、中期检查、答辩等过程。其中,论文自开题后的实际工作时间不应少于一年。
八、学位授予
完成工程硕士培养方案的规定修满学分,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科所属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呈校学位委员会批准后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发的工程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九、课程设置
类别
课程编号
课程名称
学时
学分
备注
S131A033
科学技术方法论
40
2.0
 
 
S131A034
第一外国语
80
4.0
 
 
S209RC01
现代管理学
32
2.0
 
 
S402EP01
网络信息资源检索与利用
16
1.0
 
 
S206G003
建筑工程设计(一)
100
3.0
建筑设计专业必修
12
S206G004
建筑工程设计(二)
100
3.0
建筑设计专业必修
S206G005
规划工程设计(一)
100
3.0
城市规划设计必修
S206G006
规划工程设计(二)
100
3.0
城市规划设计必修
S206G007
建筑物理环境设计
100
3.0
建筑技术专业必修
S206G008
环境艺术设计(一)
100
3.0
设计艺术学专业必修
S206G009
环境艺术设计(二)
100
3.0
设计艺术学专业必修
S206G010
中国建筑文化概论
32
2.0
 
S206G015
建筑群与外部空间
24
1.5
 
S206E001
当代建筑理论与评论
16
1.0
 
S206E011
中国现代建筑论
16
1.0
 
S206E007
人居环境
24
1.5
 
S206G023
表现技法研究
32
2.0
设计艺术学专业必修
S206G016
装饰设计概论
32
2.0
设计艺术学专业必修
S206G013
照明技术与照明艺术
32
2.0
建筑技术专业必修
S206G018
建筑物理测试技术
32
2.0
建筑技术专业必修
S206E028
建筑设计分析与评论
24
1.5
 
10
S206E013
建筑研究方法论
16
1.0
 
S206E003
景观与生态建筑学概论
16
1.0
 
S206E027
建筑设计经济
16
1.0
 
S206E004
日本当代建筑思潮及作品分析
24
1.5
 
S206G011
建筑遗产保护
24
1.5
 
S206E006
东方建筑
16
1.0
 
S206G019
生态建筑策略
16
1.0
 
S206E024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更新
16
1.0